为庆祝“杭州印象”摄影比赛10周年,提高本赛事公众辨识度,塑造品牌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杭州印象”赛事徽标设计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9月28日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徽标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所有具有徽标设计经验的专业机构、专业设计人员以及设计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三、设计要求
“杭州印象”摄影比赛作为杭州市档案局(馆)拳头项目,为了打造杭州市档案局(馆)特色的文化品牌,提升对外形象,增强社会公众对本赛事的认知度,特征集设计徽标。设计要求如下:
1、徽标主要用于互联网、赛事用品、印刷品等宣传使用,设计要简明,新颖,突出特色,图案清晰明了,便于制作;
2、徽标设计要以杭州市档案文化为底蕴,突出体现“杭州印象”的鲜明特色、寓意内涵,具有高度的辨识性和时代感;
3、具备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以及各类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因侵权引起纠纷,一切后果由提供者自负。
四、评选方案
1、杭州市档案局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征集活动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2、评委会将评选出10件设计作品入围,届时将设计者姓名、单位在杭州市档案局官网及公众媒体上发布,公示后根据征询的社会各界意见,由评选委员会选出最终徽标方案,并通知入选作品的设计人。
3、奖金:中标奖1名,人民币2000元;入围奖9名,人民币各500元。
五、投稿事宜
1、投稿作品须附上设计理念和说明,请以电子文件(JPG,TIFF图片格式,2M以上大小)或A4规格纸质文件投送。
2、邮寄地址:杭州市香积寺路3号410室(请在邮件或信封上注明“杭州印象”徽标征集字样),邮编:310004 。电子邮件请发:zsj@daj.hz.gov.cn
3、提交作品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8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的日期为准。
4、寄送的设计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中标作品使用
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者保留署名权,其他权益归属杭州市档案局(馆)所有,杭州市档案局(馆)支付完奖金作为有关权利转让费后,有权在不损害作者署名权的范围内自主修改、使用该作品。
2、最终中标的徽标设计作品将成为“杭州印象”摄影比赛徽标,未经杭州市档案局(馆)授权或许可,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七、其它事项
1、每个设计单位和个人最多可报送5个设计作品。
2、设计作品中请注明设计者的姓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相关信息。
3、参加本次徽标征集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公告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4、杭州市档案局(馆)保留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杭州市档案局(馆)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文章来源:“中国杭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