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江南佳丽地,品超山天下梅”,为进一步打响超山“长三角文化休闲度假中心”旅游品牌,加快推进超山旅游综合体建设,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体现超山自然景观、文化底蕴以及时代特点的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杭州余杭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余杭区超山综保办
承办单位:杭州日报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二、活动时间
2011年9月5日—9月30日
三、参赛对象
国内(含港澳台)高等设计院校在校师生、社会团体设计机构以及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爱好者等。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设计方案能够体现超山地域人文特色;
2、创意新颖、设计理念具有市场前瞻性;
3、产品成本可控,量产化具有可操作性;
4、造型新颖、美观、艺术性强,适用人群范围广;
5、参赛者将大赛报名表、企业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稿在活动期间E-mail至邮箱,文档为A4专业打印纸输出;
6、设计作品需分别展示作品正面、侧面、背面造型,刻录成光盘,每张图片质量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TIF或JPG格式,并在光盘表面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实物作品请参赛者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设计作品与实物作品请在规定时间内投递至大赛承办处;
7、参赛者应保证提交的作品为自身原创,无任何侵权行为。凡参赛作品有知识产权争议的,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8、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实物和设计稿)或纸质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9、部分参赛的获奖作品将申请国家专利,专利权归属余杭旅游集团;
10、大赛组委会对全部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负有保密责任;
11、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五、奖项设定
“新超山·新梅花”旅游纪念品全国创意设计大赛设以下奖项:
1、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及证书;
2、一等奖4名,奖金各5000元及证书;
3、二等奖12名,奖金各2000元及证书;
4、三等奖20名,奖金各1000元及证书;
5、入围奖50名,奖金各500元及证书。
(奖金税费由参赛者自理)
文章来源:杭州日报
标签: 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