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想要开发房产项目,会需要拿地,各城市的土地出让情况就备受人们的关注,而近日,深圳有地块出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定。(七)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安全评价报告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措施。(九)本公告出让宗地安居型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222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最高售价不高于233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十)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安居型商品房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竞得人须与市住房保障署签订《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十一)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安居型商品房涉及的建设要求、用途和产权限制、经营要求等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为准。
宗地编号:G01019-0042。宗地总面积:5918.41平方米。宗地坐落:龙城街道。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5.2并且小于或等于5.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50。绿化率(%):大于40。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5918.41平方米。土地级别:五级。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0200万元。加价幅度:200万元。起始价:205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4428222BA0086。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16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5日14时30分。
备注:1、公告期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5日;2、上述宗地的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公告出让宗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备前述资格)。出让条件(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拟建设安居型商品房,采取“双限单竞+摇号”规则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安居型商品房销售价格,竞地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即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三)同一企业参与本批次(含深土交告〔2022〕号公告)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已竞得3宗用地的企业,自动丧失本批次用地的继续竞买资格,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因本条款导致宗地报价、现场竞价或摇号环节有效竞买人不足一人时,则该宗地不受此限制,此前报价继续有效。(四)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中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五)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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