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打伙购一商铺”、“一个办公室的同事盘下一层写字楼”……
打伙购买商铺渐热
位于重庆大学城的学苑U街,房交会前推出了70个商铺,每个面积在45平方米左右,总价不到120万元。在展台现场,记者看见有四人组成的购房群体正围着置业顾问咨询。据了解,这四人都是朋友或者同学关系,他们组成了一个投资联合体。经过咨询,这四人很快就达成一致,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
“由于总价低,学苑U街的购买者受到个人投资者的青睐。”置业顾问介绍称,他们遇到了不少打伙购买的情况。“这样一人二三十万就可以拿下。”
“但合伙购房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李律师提醒说:合伙买下的房产属于所有投资人的共有财产,在使用和出售、出租过程中,决策权和收益权很难属于一个人。此外,一旦房价降了,合作各方亏损如何分担和处理也是问题。合作者中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伙人还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等等。
“拼房最好慎选合作伙伴。”李科林表示,合伙购买商业地产,投资伙伴最好要有基本一致的价值取向,以方便统一管理和经营。“如果已经决定要当拼房族,那么在双方合作之时,有一些东西是必需要弄清楚的。比如,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合伙买房,最好在房产证上约定各自产权所有之外,再签订一份合伙买房的协议,对房产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分配等作出详细的规定,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文章来源: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