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经济首次被列入福田区重点扶持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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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间,深圳福田区财政将逐年加大服务经济的扶持力度,重点加大宜商宜居环境的建设,在2010年20亿元的基础上,实现年均增速与财政收入增速同步,力争到2015年达到30亿元。其中,直接用于支持服务经济发展的资金,在2010年3.5亿元的基础上,力争到2015年达到6亿元,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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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田区出台加快发展服务经济的1+3系列扶持政策,政策具体包括1个主政策《福田区加快发展服务经济的若干措施》,3个分政策,即《福田区扶持发展楼宇经济实施细则》、《福田区扶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福田区扶持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值得关注的是,“楼宇经济”首次被列入重点支持范畴。


  “楼宇经济”首次列入重点扶持


  “楼宇经济”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结果。随着信息的不断畅通、交通的不断便利以及企业成本的不断提高,企业把研发、销售和公司总部等“头脑”设在大都市中心区域的“楼宇”中,把生产场地放在相对偏远的区域,形成以楼宇为中心的“总部式”经营与管理,从而推动了楼宇经济和服务业的聚集。


  在“1+3”政策中,“楼宇经济”首次被列入重点扶持范畴。扶持政策中明确提出:到2015年,福田区力争在2010年基础上,新增500万平方米商务办公用房,为辖区现代服务业和总部企业提供2700万平方米以上产业发展空间,高端楼宇内聚集的企业税收占辖区税收总额80%以上。到2015年,亿元税收商务楼宇在2010年50幢基础上,达到70幢;其中10亿元税收商务楼宇力争达到10幢以上。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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