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中心-经适房工程禁擅自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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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住房保障中心日前强调,根据规定已签订的经适房项目不得随意变更,更不得擅自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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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住房保障中心发现个别中介机构散布转让经适房工程项目的不实信息。中心负责人重申:2010年的经适房项目,正按照“以区为主”的建设机制,由各相关区政府及指挥部(推进办)抓紧实施,有关建设主体业经相关项目法人招标等程序确定并正按要求开工或将要开工建设。请相关单位不要听信所谓“中介公司”经适房工程项目不实信息。

文章来源:房地产时报

标签: 地产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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