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批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家庭申请受理已经近5个月了,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日前,徐汇、闵行试点区申请家庭的初审公示工作已经结束,从本周起,将进入到市级复审公示阶段。两区将在7月上中旬全面进入摇号程序,首批申购成功的家庭有望年底入住经适房。
本市首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自去年年末起在徐汇、闵行推行,两区已有2419户申请家庭通过户籍年限和住房面积核查,目前,这些申请家庭已经基本完成初审。据了解,两区具体通过初审户数将于本周公布。根据有关计划,初审通过后,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核查。通过复审的家庭,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将核发登记证明。根据目前的进度安排,记者了解到,闵行区将在7月上旬、徐汇区将在7月中旬进入经适房摇号选房程序。
根据规定,获得经适房选房资格的人,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将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建立申请户轮候名册,每个申请户取得1个轮候序号。如申请户确认参加选房,但由于当批次房源供应数量有限原因,未取得选房资格;或者取得选房资格的,并按规定参加选房,但因当批次供应房源的套数或者户型有限未能购买的,则原先的选房轮候序号不变。如果确认不参加选房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确认参加选房的,其轮候序号排列在确认参加选房的申请户之后。
同时,申请户如果缺席选房专场、在选房专场表示放弃选房权利的,或在选房专场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的,作为放弃选房权利,其轮候序号排列在当批次选房户轮候序号之后。两次放弃选房权利的,轮候序号作废,该申请户按规定5年内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在摇号排序后,经适房申购市民就可凭借序列号选房,选房时间则由区(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公告,并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选房户。选房现场将全过程录像,正式选房时,选房户应自行操作选房设备,时间限定为3分钟。超过3分钟未确认房源且未作放弃表示的,视为超时。选房户迟到和超时的,可以补选房。再次超时的,视为放弃选房权利。在选房结束后的3天内,选房结果将通过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网站、区(县)政府指定媒体和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告栏等公布。
文章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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