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产办证大厅位于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是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对外服务窗口之一,隶属于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办证大厅成立于2002年1月,负责办理各类房产交易过户、产权登记发证等服务工作。
为切实满足办事群众实际需要,办证大厅与农业银行、地税局、住保办、公证处、白蚁所、测绘公司、评估公司、物业资金管理中心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办公,为办事群众提供房产交易过户、产权登记发证“一站式”的“一条龙”服务。
近年来,办证大厅紧紧围绕“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百姓是大事”的服务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打造人性化服务窗口,受到广大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各窗口职能
杭州市房产办证大厅由二楼、三楼大厅组成,各窗口具体职能如下:
(一)三楼
1.2号产权受理窗口,负责个人、单位产权登记受理手续。
2.3号商品房开户、预售许可受理窗口,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开户、变更、解除受理手续。
3.5-8号保障房受理窗口,负责拆迁保留产权、注销登记、单位其他转移登记、公房接管受理、审核手续。
4.9-13号商品房按揭受理、审核窗口,负责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及商品房抵押权预告转现受理、审核手续。
5.17号房改房受理窗口,18号测绘窗口,分别为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和杭州市房地产测绘公司派驻窗口。
6.20-25号非立等受理、审核窗口,负责单位抵押、抵押终止后注销登记、个人交易登记受理、审核手续。
7.26-35号纳税申报、税法咨询窗口,为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派驻窗口。
(二)二楼
1.1-3、5-6、26-29号立等可取受理、审核窗口,负责立等可取业务受理、审核手续。
2.7-8号网上签约中介资质受理窗口,负责存量房转让合同网上签订,中介企业、经纪人资质备案、变更、注销、金融机构主体备案、开户,合同主体备案,网上签约后续管理手续。
3.11-12号立等发证窗口,负责发放立等可取业务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地名变更手续。
4.13-14号立等制证窗口,负责立等可取业务查封核查、制证手续。
5.16号接待窗口,负责为办事群众在办理房屋登记过程中遇到疑问或其他事宜提供服务。
6.17号购房入户窗口,负责购房入户受理手续。
7.18-20号产权发证窗口,负责发放除立等可取业务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备案证明、注销证明手续。
8.21-24号房产缴费窗口,负责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印花税收取手续。
9.25号契税缴费窗口,为杭州市农业银行延庆支行派驻窗口。
10.32号咨询窗口,由中层干部轮流值班,负责为办事群众解答房产办证问题。
11.30、31、34、35号为公证、房产评估、白蚁防治、物业管理窗口。分别为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杭州市永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白蚁防治研究所、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派驻窗口。
二、主要服务措施
(一)立等可取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房管服务水平,从2005年到2008年11月,实现立等可取业务从最初的2项增加到17项,个人房产办证基本上全部实现了“立等可取”,平均办证时间由原来的5-11个工作日缩短到了受理后40分钟即可领证,办事速度成倍提高。办证大厅克服人员紧缺、场地狭窄等困难,开辟了专门区域,实行受理、审核、制证、发证“一条龙服务”。
(二)叫号服务
办证大厅每天的人流量都比较大,而窗口相对较少,办事群众难免要等候一段时间才能办理业务。为了维持办事秩序,大厅安装了叫号器及叫号显示屏。办事群众到大厅后,引导员会根据其办理的事项给其一个流水等候号,然后在等候区等候,叫号显示屏上出现“**号到**号窗口办理”时,直接持等候号至指定窗口办理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按号接待群众。
(三)绿色通道
在办理房产权证过程中,每个登记类别都有对外承诺期限,但也有许多急需使用房产证或急需办妥登记手续后出国、返乡等情况,他们希望在更短的时间内办妥登记手续。对此,我中心开通了绿色通道。他们可向办证大厅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加快办理。经审批同意加快办理的业务,在电脑综合系统中会显示绿色,相关经办人员拒此优先办理,使申请人可以尽快办完登记手续。
(四)上门服务
申请人因生病、残疾、年老体弱等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到我中心办理有关手续,需工作人员上门提供校验身份、颁发权证或受理登记等服务,可向办证大厅主任或大厅主任助理提出上门服务申请,填写《上门服务申请表》,提供确实需要上门服务的证明(如病历、残疾证、老年人身份证等)。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安排“党员为民服务小分队”成员上门服务。
(五)无休日服务
为解决上班族办证需要,办证大厅实行全年无休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也全天对外开放,可正常办理受理、收费、发证等业务。365天全年办公的服务大大方便了上班族群众办证,也使群众可以随时选择合适的时间办证。
(六)办证直通车
为方便群众办事,房管系统各单位以及财政局征收管理局均在我办证大厅设立办事窗口,房产证和契证可在我大厅办理。但因场地条件等原因,土地证还须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为了能够尽量方便群众办事,我办证大厅和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之间开通了“办证直通车”,办证群众可以凭房产证或土地证等免费乘坐直通车。
三、各项工作制度
(一)大厅主任负责制
中心领导十分重视大厅工作,为了加强对大厅的管理,专门设立了办证大厅主任,并配备两名业务骨干作为助理。大厅主任全面负责办证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和行风效能工作;协调处理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有关业务难题;督促服务事项的落实;负责处理大厅内出现的各种突发矛盾和问题;负责申报进入绿色通道的卷宗;负责受理办证大厅内单位和群众的投诉;负责对大厅内各类值班(含中层接待咨询窗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大厅的安全工作。大厅主任助理协助大厅主任做好办证大厅各项工作;负责大厅行风建设、劳动纪律的督查;负责组织办证大厅的晨会;落实急件的催办;负责接待、安排上门服务工作;负责对大厅硬件设施的检查;负责更换办证大厅各类政务公开信息;负责办证大厅台帐的建立等。
(二)引导员制度
房产登记种类繁多,分类较细,各具体登记类别又有不同的收件要求,而大厅各窗口又有职能划分,办证群众来到大厅之后不清楚应该填写哪些表格,应该到哪个窗口办理。为解决这个问题,大厅专门设立了引导员。三楼大厅东西面、二楼大厅东面入口处各设立一个固定引导岗,负责初步审核办事群众提交的资料,为办事群众发放等候顺序号、各类表格、收件须知等;大厅内设立流动引导岗,负责将前来办事的群众引导到相应的窗口办理,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帮助填写表格,代为复印资料等服务,同时负责大厅内的环境整洁、有关表格资料摆放整齐、规范等。
(三)接待反馈单制度
窗口在受理登记时,经常会发生因有些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者需补办相关手续而不能立即受理其登记申请的情况。此时,受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一次性告知制度”,除口头告知其不能受理的原因外,还应给申请人开具书面的《接待反馈单》,详细列出不能受理的原因和需补充的资料或补办的手续,以便申请人根据登记机关的要求准确地补交资料或补办手续。申请人今后按要求补齐资料或补办手续后,直接到原受理接待人员处重新受理。
(四)大厅人员晨会制度
为了大厅人员能及时掌握有关业务问题和行风动态,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统一思想、布置任务,办证大厅建立了晨会制度。所有办证大厅人员每天8点15分穿着工作服、佩带工作牌,准时集合,参加晨会,由大厅主任或主任助理通报有关业务问题和行风建设问题,并对前一天大厅的工作情况进行点评,指出问题,统一思想。
文章来源:杭州市房产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