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区楼宇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获悉,为充分调动全区上下发展楼宇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楼宇经济发展,秀洲区制定了《楼宇经济发展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提出对秀洲辖区内商务楼宇的社会贡献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楼宇经济发展中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据悉,秀洲区针对楼宇推出了金楼奖和银楼奖。参评的对象是秀洲辖区内已建成投入运营的商务楼宇。评选内容则主要对辖区内商务楼宇的社会贡献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办法》,秀洲辖区内的商务楼宇,入驻企业(非房地产企业)实缴税金达到2000万元,或商务面积每平方米税收贡献达到1000元的,授予“银楼奖”;入驻企业(非房地产企业)实缴税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商务面积每平方米税收贡献达到2000元的,授予“金楼奖”。
为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在金楼奖和银楼奖评选中,对楼宇入驻率、企业注册率、税收贡献率这三个指标,将在年底由相关单位准备有关资料加盖商务楼宇经营单位或物业公司公章后,向区楼宇办提出申请,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国税局、市地税二分局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检查小组对商务楼宇“三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
区重点楼宇部门楼长、属地楼长,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区级有关部门以及楼宇主体招商团队中直接参与楼宇招商的人员,则可以参与楼宇经济发展先进个人的评选。评选条件是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在楼宇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招商引资、协调服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为全区楼宇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个人。届时,由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和区有关部门推荐,报区楼宇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文章来源: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