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业楼宇“限购” 近3000套房无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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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接到爆料,宝安福田多个区域的楼盘“过不了户”。据了解,这些楼盘都属于工业用地性质,有红本房产证,此前一直可过户流通,但从今年2月份开始,陆续有楼盘业主发现产权登记中心拒收资料,原因则是今年开始实施的《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试行)》中的一则限制规定。

    几十名业主到市信访办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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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过户都可以,突然停了。”今年2月,家住宝安迷你新居的宋小姐以总价83万元出售手上一套30多平方米的单间,没想到过户时,被产权交易中心拒收资料。工作人员当时给她的回复是,由于她的房子是工业用地性质,按照新的规定,不能转让给自然人。而宋小姐的情况并非个案,现在深圳多个工业性质的楼盘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昨天上午,几十名业主来到市信访办反映情况。南都记者现场采访得知,这些业主来自宝安、福田多个楼盘,包括:TATA公寓、风尚时代、泰然公寓、迷你新居、赛格公寓等,涉及房源预计近3000套。信访办的人受理了相关资料,表示会上报相关部门。

    今年之前一直能在市场上正常流通

    早在2008年就买了TATA公寓的林小姐表示,她当时买房不久,项目就出现过“退房”风波。据她回忆,当时TATA公寓是由中介代理,房子是新的,还设有营销中心。“一切都像是一个新盘。”但当时中介要求,先签认购书,付定金,才能看合同。“经验不足”的林小姐并未多想,付完定金,看到合同才知道是二手房,原业主是“宝安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因为房屋性质问题,很多同期买了房的业主很担心,于是一起到国土局投诉。“国土局后来给过回复,说房子和普通商品房没有异样,并且一个月后就办好了房产证,一切看起来很正常。”

    事实上,这些拥有房产证的工业用地性质的“宿舍”,在今年以前一直能在市场上正常流通。“我的房就是去年经中介介绍成交的,并按照商业地产的规定做了五成按揭。”现场一位胡姓业主说。记者现场看了业主房产证,与一般商品房房产证无太大异样,在土地用途一栏写着“一类工业用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栏的用途为“宿舍”,他项权利摘要及附记中注明有“市场商品房”字样。

    “新政”规定转让受让人须为企业

    拥有房产证的房子,为何不能过户了?同是TATA公寓的业主吴先生,已经在深圳市规土委网上信访,并得到了回复。根据回复截图,规土委的回复内容为:来访所述房产为工业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属工业楼宇配套设施,自2014年1月3日起,此类房产的转让应按照《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随后在深圳市政府官网查询得知,2013年12月6日,该网站就发布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不过,不少业主都表示,对此“通知”并不知情。

    对于业主来说,上述实施细则中最致命的就是第六条,“工业楼宇的受让人应当是经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仅下列情形除外: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物权的;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物权的;因共有分割取得物权的;因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不少业主“过不了户”的原因都来自于此。

    “我们的是有房产证的商品房,都是住宅功能的,所以都是自然人之间的交易,谁会想到去卖给公司?”

    ——— 一位业主表示

    回应
    是否属被政策“误伤”
    规土委预计月底回函

    南都记者拨打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咨询电话,对方表示,现在工业性质的商品房的确有不受理的情况,但也有些是可以收资料受理,只是不一定能够办理成功,要以具体经办人的回应为准。“过不了户”的原因是因为去年12月份下发的“通知”,所以暂停了这些工业性质房源的过户。并且,相关部门也正在研究政策,看如何处理这些拥有房产证的工业性质商品房交易问题。

    在规土委官网上,记者查到一篇名为《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新政概析》的文章,文中表示,限制自然人购买工业楼宇,为了避免工业楼宇的炒作,确保在市场上流转的工业楼宇真正用于发展产业。

    昨天下午,多位业主从信访办“转战”规土委。据业主回电表示,规土委表示会评估是否属于被政策“误伤”,但还要具体商议及评估,预计月底会正式回函。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标签: 地产 房产 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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