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称:房地产经纪管理新规将助行业重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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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中介吃差价、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有规章管了。记者昨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和人保部近日联合出台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房地产中介如果出现上述违规,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办法》将于2011年4月1日实施。 

  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经纪特指房地产居间和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不包括房地产行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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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了解到,《办法》在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新的规定,《办法》规定实行建设(房地产)、价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主管部门协同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招用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实施备案管理;要求主管部门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交易合同网上签订,向社会公示经纪机构备案信息、信用档案信息等公共服务;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可以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多种管理手段和监督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价格违法、赚取差价、不正当竞争、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办法》中还要求,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服务必须价格公开,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介:新规将助行业重入正轨

  对于近日发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我爱我家、荧灿地产等中介公司市场人士表示,这是国家针对二手房经纪行业出台的首部规范性规章,主要因为目前二手房交易已经成为楼市主流。以北京为例,在2010年二手房总成交量达到了19.65万套,而商品房期房及现房住宅合计仅11.1万套,二手房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经成为市场的主要供应房源。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总监张大伟认为,网签数据的公开不仅有利于监管,更有利于市场对实际房价等信息的了解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明确了对中介经纪机构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力威慑了行业的不正当行为,特别是对赚取差价、分割出租、签订“阴阳合同”等中介行业内屡禁不绝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明确的惩罚条款。“阴阳合同”、“虚假网签”等行为不但会导致逃税、骗贷行为的大行其道,还会严重影响房价、成交量等二手房市场数据统计,数据失真则会误导制定政策的主管部门。“近期京城楼市中的一些违规行为已经引起了主管部门的重视,《办法》的出台使得主管部门在整顿市场时有法可依。同时,如果加大执法力度,就一定可以帮助中介行业重新步入正轨。”张大伟说。

    房地产中介“吃差价”将被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25日指出,该《办法》强化了对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价格违法、赚取差价、不正当竞争、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该办法同时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从业禁止行为。该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已达100多万人,其中有资质证书的只有几万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趋成熟,今后房地产租赁和二手房交易将占据老百姓住房消费的绝对比例。但目前一些地区房地产中介市场的混乱实在令人堪忧,房地产中介隐瞒真实信息、欺骗客户、强行推销、签订“阴阳合同”、操纵房价、偷漏税款、盘剥买卖双方、违规赚差价等现象层出不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举措,对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价格违法、赚取差价、不正当竞争、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重庆晚报

标签: 地产 楼市 房屋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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