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旧厂房改造总控指标中,旧厂房提升改造用于发展工业和工业配套项目的土地面积不低于60%;土地权属人自行改造或将旧厂房用地转让给投资者实施改造用于发展工业的,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千万元奖励。昨日,顺德区出台《贯彻市政府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将由区、镇(街道)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区内旧厂房提升改造项目,且改造后用途为发展工业的项目进行奖励。
旧厂房改造发展工业,分十年给予奖励
记者了解到,只要符合《佛山市顺德区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0—2015年)》产业发展政策的工业,在原厂房内设立区域总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孵化器、科技信息服务、动漫制作、工业服务外包等工业项目都可申请奖励。
根据计划,在全区旧厂房改造总控指标中,旧厂房提升改造用于发展工业和工业配套项目的土地面积不低于60%,而旧厂房转变用地功能发展其他产业的土地面积不高于40%,如果旧厂房转变用地功能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宅的,将由区(镇、街道)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收回后重新公开出让。
根据《细则》,凡旧厂房提升改造用于发展工业的,自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10年内,前5年按入驻企业对市、区级财政收入(不含非税收入)增量部分的50%,分财政预算年度对土地权属人给予奖励;后5年按增量部分的25%给予奖励。
所有单项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土地权属人如果将旧厂房自行改造或将旧厂房用地转让给投资者改造用于发展工业的,对土地权属人给予2万元/亩的一次性奖励。如果土地权属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投资者改造用于发展工业的,租赁年限达到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的,奖励1万元/亩;达到30年以上(含30年)40年以下的,奖励2万元/亩;达到40年以上(含40年)的,奖励3万元/亩。
此外,政府也鼓励土地权属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与投资者以联营、重组等方式联合开发发展工业。如果联合开发工业厂房工程造价达到3亿元以上(含3亿元)5亿元以下的,按工业厂房工程造价的0.5%奖励;达到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按工业厂房工程造价的1%奖励。
“所有奖励项目单项奖励都不超过1000万元。”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负责人说。
鼓励连片整合集约开发
《细则》鼓励集约开发。如果连片整合开发宗地两块及以上的,政府将对实施连片整合开发的土地权属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整合后总用地面积达到30亩的,奖励50万元;以后每增加1亩,在此基础上按1万元/亩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如果提高工业厂房容积率的,投资者也将获得一次性奖励,改造后容积率达到1.5及以上且建筑层数不低于3层的,政府将按改造后工业厂房(包括仓库)的建筑面积给予15元/平方米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此外,顺德政府也对入驻企业有相应的鼓励政策。《细则》显示,对工业厂房竣工验收合格起2年内入驻的企业,按不超过其第1年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额度给予其一次性租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租金补贴不得超过10元/平方米。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