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写字楼控烟情况仍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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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规定,除酒吧、歌舞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及茶艺馆、按摩、洗浴等休闲服务场所为限制吸烟场所(限制吸烟场所在2016年12月31日后将禁止吸烟)外,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均为严禁吸烟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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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烟条例》实施已两年有余,室内工作场所禁烟效果如何?近日,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控烟执法突击检查。


    执法现场直击 写字楼控烟情况令人担忧


    此次控烟执法监督地点是位于创业一路的宏发中心大厦。据该写字楼物业管理方介绍,写字楼入驻企业200余家,均为小微型公司。


    禁烟标识:容易被撕;一定要有举报电话


    写字楼内,电梯口、楼梯口、走廊墙壁等醒目位置均贴有“禁止吸烟”的标识,其中不少有一角被掀起,甚至快掉下来。据物业管理方工作人员介绍,此类标识很容易被撕,尤其在楼梯口、平台等吸烟者聚集的地方,需要工作人员不停补贴。


    在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内,执法人员发现了一张不合格的“禁止吸烟”标识。据介绍,标识上一般有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500元、投诉电话等字样及禁止吸烟的图案,其中投诉电话和禁止吸烟字样是必备元素。


    办公室内:有烟灰缸就会被警告并要求限时整改


    烟灰缸、打火机、烟盒,虽然进入这家互联网公司时没有人在吸烟,但这些与吸烟有关的器具足够这家公司挨一个警告,并被要求在5天内限时整改。该公司负责人十分不解,为什么没有人在吸烟也要被警告?


    据介绍,根据《控烟条例》的相关规定,禁止吸烟场所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同时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并配备控烟检查员,若未履行这些职责,则由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万元罚款。


    “经常有租户向我们投诉某几家公司吸烟,烟味会从走廊飘到其他公司,但我们去劝说也没用。”物业管理方工作人员表示,希望执法人员的突击检查对这几家公司有震慑力。


    写字楼内公共场所:自制烟灰缸、烟头众多


    因为同事不喜欢烟味,很多人会选择去楼梯口、走廊、公共平台等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楼梯口与公共平台处均放置有多个自制烟灰缸,多为铝制饼干盒,甚至有一些纸盒,“有些人为图方便随手拿个快递盒做烟灰缸,很容易引起火灾。”


    然而,虽然离开了公司办公室,但只要在写字楼内,就仍然是全面禁烟的。“写字楼大多数是全封闭的,用中央空调,其中大部分空气流通通过内循环完成,也就是说你吸的烟大部分都会通过中央空调循环到写字楼的每一个角落,所有人都是二手烟的受害者。”执法人员介绍说。


    吸烟者:认错态度良好,但表示找不到地方吸烟


    突击检查中,不少在洗手间、楼梯口、平台处吸烟者被抓了现行,通过执法人员对《控烟条例》的解读,吸烟者均认错态度良好并缴纳了50元罚款。但不少吸烟者表达了他们的疑问,写字楼为严禁吸烟场所,不能设吸烟室,可有烟瘾的人不在少数,一旦想吸烟他们能去哪里吸呢?


    “控烟不是说不让人吸烟,而是吸烟的时候要尽量减少对其他人的危害。”执法人员解释说,除了医院、学校等,大部分室外场所可以吸烟,工作时烟瘾犯了,可以到楼下室外吸,也可以到楼顶吸。


    如何破解

    督促场所管理者履行控烟职责;发挥执法震慑作用


    写字楼因入驻公司多,吸烟者又多选择在楼梯、卫生间等较为隐蔽隐私地点吸烟,难以取证查处。加之物管人手少,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写字楼控烟工作落实不算理想。


    为此,据执法人员介绍,已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写字楼控烟工作。一是指导写字楼物管部门完善并落实控烟制度,规范设置室外吸烟点和指引标识;二是对禁烟场所吸烟现象多发的,面谈写字楼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加大控烟巡查力度,落实劝阻和报告义务;三是对吸烟现象多发的楼层,会谈该楼层入驻单位相关负责人,请其加强对员工控烟教育,支持和配合控烟工作的落实;四是以写字楼特别是已被投诉的写字楼为重点,强化突击检查,依法查处控烟违法行为,发挥行政处罚的震慑作用,促进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落实控烟工作

    全社会参与是基础,加强宣传和执法是关键


    落实控烟工作,营造无烟环境,离不开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控烟普法宣传、吸烟健康危害教育等,是调动公众广泛参与的有效手段。


    据介绍,自《控烟条例》实施以来,宝安区卫生监督所针对禁烟场所、市民等不同对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共举办场所负责人控烟培训54班次,培训2000余人次;开展面对社会公众控烟普法活动27场次,发放各类控烟宣传材料13000余份,接受控烟法治咨询90余人次。同时,还通过网站、健康宝安公众微信号及新闻媒体进行控烟普法宣传。


    严格执法、依法处罚,维护法规权威和严肃性,发挥威慑力,是将控烟工作落到实位,取得实效的关键。《控烟条例》实施以来,宝安区卫生监督所已对未履行控烟职责或履行不到位的198家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178名在禁烟场所吸烟者进行处罚,共处罚金8900元。


    记者了解到,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把控烟执法纳入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中,坚持“查场所,必查控烟”,及时发现禁烟场所存在的问题,指导并督促整改。同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禁烟重点场所如写字楼等执法检查频次。一旦发现违反《控烟条例》行为,就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此外,宝安区卫生监督所坚持把及时查处反馈控烟投诉作为激发全社会参与控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有效手段。《控烟条例》实施以来,全区卫生监督所查处控烟投诉37宗,做到了投诉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得到了投诉人的认可。


    “在控烟工作中,一方面我们会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把控烟执法职责落实好;另一方面也将加强控烟宣传,调动并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努力创造无烟环境。”宝安区卫生监督所环境与学校卫生监督科负责人说。(原标题:写字楼控烟情况仍不理想 记者:罗慧怡 通讯员:陈国威)


文章来源:宝安日报

标签: 物业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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